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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营业税年底终止优惠 主要是为抑制投机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发布日期:2009/12/11 8:49:58 作者: 来源:新闻晨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总的原则是,促进消费的政策必须进一步加强,现行政策大部分要继续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和困难群众的消费支持,并且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一些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此举意味着,从去年底开始实施的、被业界认为对二手房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优惠政策已告一段落。 营业税相关新闻: 房价涨50%才有赚头 新政或"催生"年底抛售潮 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年底止 投资客或集中抛售 住房消费优惠政策不变 营业税征免时恢复5年 会议还提出,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事实上,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调整营业税政策前,广州、大连等地的中介称,已收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口头通知:房龄两年以上未满五年的,如果来不及在今年底前交易的,就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其他税费则尚未有变化。 楼市营业税新政策是否立刻在沪落实?昨日记者就此试图联系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不过截至发稿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致电“12366”上海财税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到昨晚为止,本市有关“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的相关政策,仍按之前的操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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