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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女”告百度索赔4万
原告要求删除相关信息
发布日期:2009/10/28 10:53:06 作者: 来源:新闻晨报
在法庭上,百度一方称侵权内容为第三方网站上传的,自己并无责任。 男友为报复前女友殷小姐,竟陆续在网络上贴出她的大量不雅照片,这起被称为申城“艳照门”的“海运女”事件一度闹得沸沸扬扬(晨报5月19日A19版报道)。身心俱疲的受害者殷小姐认为这些照片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大量传播,遂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昨天上午,这起侵害名誉权案件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要求删除相关信息 上午9点,原先声称亲自出庭的原告殷小姐并没有出现。据殷小姐的委托律师介绍,她因无法承受心理压力,临时决定不出庭。殷小姐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百度立即停止对她名誉权、人格权的侵害行为,删除网站上所有不雅照片、生活照片及个人信息;以书面道歉信形式向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40000元;赔偿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5000元。 殷小姐与发布照片的朱某原是恋人,今年4月分手。但分手后,朱某一直采用各种手段想要恢复恋爱关系。在多次遭到拒绝后,心生恨意的朱某于5月8日将大量涉及殷小姐个人隐私、内容不雅的照片传至网上。朱某事后被警方刑事拘留,但这些“艳照”在网上发布后,立即遭到网友的点击搜索。殷小姐的真实情况、生活照、曾就读的学校等信息在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大肆流传。 事发一周后,殷小姐在媒体上发表了《律师声明》,希望借助媒体力量将该事件平息下去,然而至事发近1个月后,6月2日,搜索结果仍在百度搜索引擎上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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