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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冲抵房租发票关难过 申请遇“卡壳”
应届毕业生难成受益人群
发布日期:2009/10/7 19:18:01 作者: 来源:青年报
《上海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操作办法(试行)》公布后,引起诸多市民的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针对市场租赁方式提公积金需出具房租税单这一要求,已让不少房客为之犯愁。由于目前本市房租租赁市场上,大部分房东在收到房款后一般只提供收据或收条,很少主动提供发票,这或使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在办理申请手续时遭遇“卡壳”。 相关新闻
领导住房投资需报告 严管配偶子女都出国者 经适房再添"新丁" 宝山共康北二块项目启动 应届毕业生难成受益人群 对于此次新《办法》的最大受益人,有相关人士将目光锁定到刚刚毕业、收入还不高的应届大学生身上。作为这一目标人群中的一员、今年刚毕业的上海体院学生张澍心却心存疑虑。“自己虽然已经找到了工作,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要靠住房公积金来抵充房款显然还遥遥无期。” 同样,某杂志社编辑张先生也表示要靠住房公积金抵扣房租显然是“杯水车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公积金就更不用说了。基本说来,能享受到的抵扣范围应该也很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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