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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退货有“硬说法” 专家“支招”手机维权
发布日期:2009/7/27 8:18:41 作者:唐玮婕 来源:文汇报
新买的手机故障连连,消费者想退货,商家却以“留机观察”来推脱。对于究竟何时可以选择维修、换货、退货,消费者往往会陷入“一头雾水”。 “留机观察”涉嫌误导 消费者王先生在今年3月购买了一部联想品牌的手机,保修期内就出现了内存卡插进手机内后,屏幕显示无卡的质量问题。而在商家为他更换了新产品后,使用还不到一周,同样的故障又一次发生。 无奈之下,王先生致电联想手机的检测中心,但相关人员却不同意退机,并告诉 12365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联想方面取得了联系,经过调解,联想次日早晨就为王先生开具了检测报告单,并承诺退机,消费者表示满意。 相关专家指出,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并不需要拿去检测中心留机观察。“留机观察”其实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生产商有责任和义务直接帮消费者做退机处理。 相关规定有“硬说法” 实际上,对于手机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何时能换货,何时能退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法:7日之内可退,经两次修理仍不能使用的可换。 其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据记者了解,主机的性能故障主要包括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话、无振铃、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等。 第十二条则指出,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另外,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专家“支招”手机维权 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把三包条例仔细看清楚,尽量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手机问题,一定要及时反映,如果时间拖延过长,那么责任在哪一方就难以认定了,责任也就无法界定。 对于手机的消费维权,专家还为消费者支了几招:首先,买好手机后,一定要仔细阅读“三包”条例,注意包装中的“三包”凭证。三包凭证是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商品产地;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销售者印章;发货票号码;销售日期;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维修记录。此外,买好后应该保留相关凭证,尤其是产品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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