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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酝酿制度改革:上海土地出让谋弃“价高者得”
发布日期:2009/7/21 8:30:34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有关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争论还没有结束,开发商们已经在各地创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天价地王。

不过,类似的价高者得、地王频现现象或许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早报记者日前获悉,上海正在酝酿一系列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条就是修改“价高者得”的竞地方式。

政府酝酿制度改革:上海土地出让谋弃“价高者得”

未来上海土地交付给拿地开发商时须已经通过规划、环境等审批手续。 徐晓林 早报资料

200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沿用至今,《试行办法》规定:通过公开竞买,应价最高的竞买人获得出让地块的使用权。但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拍卖人应当终止拍卖。

据早报了解,为了防止出现地价飙高后开发商无力开发而导致土地闲置乃至被退回(比如2007年出让的黄浦区南京东路163地块以及普陀长风地块等),上海正酝酿采取招投标的土地出让模式,并综合考虑定价以及开发商后期运作能力等。

土地出让方面,上海市有关部门酝酿将一段时期内甚至是全年各区能够出让的土地信息汇总后公布,开发商对心仪土地选择后再进行出让,这一模式将类似香港使用的“勾地”制度。

所谓“勾地”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意向并出价,在政府认可其出价后,再行挂牌、招标、拍卖的交易方式。

这种制度发源于香港地区,2006年国土资源部曾发文试图借鉴此方式。该制度除了信息透明之外,也可以在市场低谷时期防止土地流标现象的发生。

同时,为了加快土地出让后的开工进度,未来上海还可能提高“熟地”的交地标准,未来土地交付给拿地开发商时须已经通过规划、环境等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开发商可以在拿地最短时间内立即开工,从而缩短楼盘上市时间。

实际上,上海在前一次楼市高峰时期的2004年曾经采用过土地出让价格区间制度,开发商出价过高或者过低都可能无法取得地块所有权。这一制度后来使用一段时间后取消。去年来上海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土地新政,包括建立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土地出让预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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