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关键词:
|
|
上海住管局局长详解经适房四大具体准入条件
|
|
|
|
|
|
发布日期:2009/7/3 9:14:58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
|
|
户口在申请区5年是为了防随意迁户口 “5年内未交易”防申请人卖掉原住房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近日正式颁布实施。昨天,为方便市民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
据庞元介绍,目前,上海经济适用住房以售为主,今后实行租售并举,主要是考虑部分承租的家庭住房消费能力比较弱,一次性按购买经适房要求来做,可能有一些困难。“希望在一定的年限内,三年内,或者五年内由租转化为购买,租售结合、并举。”庞元表示,在《试行办法》第25条规定了实行租售转化的政策,经过批准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可以在签订《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时,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请采取租售转化的方式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就是先租后买。 此外,对于目前初步拟定的四大具体准入条件,庞元进行了详细解读。 1 为何限定户口要在申请区或县5年以上? 避免部分家庭随意迁移户口 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区(县)5年以上。 庞元:这个规定主要还是为了体现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公平性和有序性,同时为了避免部分家庭随意迁移户口到某一个区等问题。 2 公有住房只有使用面积没有建筑面积怎样认定? 公房凭证使用面积可折成建筑面积 准入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庞元:关于有一些房子是公有住房,只有使用面积的问题,市里有专门规定,对于不同的房屋类型,都有统一的折算标准,可以把这些公房凭证使用面积折合成建筑面积。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主要还是根据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的起居要求,同时结合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的规模、数量、总量,政府住房保障的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加以考虑的,这是一个住房面积的情况。 |
|
|
关键词: 经适房 →点击关键词搜索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责任编辑 时尚达人)
|
|
|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