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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 户口调入上海
发布日期:2009/6/24 10:56:11 作者: 来源:天涯
以下内容为本人亲身经历,绝无任何假人假事。在办理LP户口入沪的过程中,遇到过各种困难,有时甚至近乎绝望,但我和LP一直没有放弃,最终苦尽甘来,LP的户口顺利进入上海,整个过程没有出一分“买路费”,也许运气好吧。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以上第1个条件基本上与吾辈无缘,pass;第2个含义比较模糊,哪些是本市当年引进人才,不确定,pass。第3个是最亲民的条件,只要在沪一方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上海工作满三年,或在沪方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就可以申请。我和LP就是通过第3个条件申请并最终通过的,我的同事也是通过这个条件来办的。第4个条件不太准确,好像应该是在沪一方获得学士学位后,夫妻分居满5年。记得在那里看到过,大家可以咨询。第5个就不说了,太难界定,pass。另外再给大家扫盲:这里的“夫妻分居”指户口分居,不是事实分居,所以大家不用担心。(确定几个名词,以后会用到:在沪方---户口已在上海的夫妻一方;调入方---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调出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当地的工作单位(来上海之前的工作单位);调入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申报单位---在沪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 就以第3个条件为例,来说说下面的流程(以本人为例)。 本人,2004年6月硕士毕业,7月来上海工作至今,通过蓝表户口入沪。LP,2001年本科毕业,在中部省会城市工作。2004年8月辞职来上海,11月开始工作至今,我们俩于2006年5月结婚。因为符合了条件,我联系了浦东人才中心张江分中心(本人单位在张江)主管“夫妻分居”调沪的工作人员,并简要描述了情况,被告知到分中心拿一张清单(必需的材料清单)。拿到一看,差点晕过去------必须准备20多种材料,妈妈呀!但为了LP,硬着头皮开始了准备材料的辛苦之旅。以下是这些材料清单,大家可以看看,我还备注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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