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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把好“三关”
购房人如何避免购房中开发商设立的一个个“陷阱”?近年来,针对商品房成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这一问题。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购房者须“货比三家”,了解商品房及买卖常识,以免陷入“购房陷阱”。
冯征文提醒大家,购房避免“陷阱”须把好“三关”:
一是购房时先过“验证关”,“五证”齐全的房屋方可购买。“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可能拿不到房产证,房屋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把住“合同关”。签订合同时使用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子面积、交房时间、预期交房条件等具体情况,有必要约定明确;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以及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等,均应一一注明。
三是办好“入住关”。开发商自办物业公司提出的各种不合理附加条款,业主可以拒绝接受。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罢免开发商自办的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时应按照严格规定签订入住合同,入住后业主可以自主选择服务规范、收费合理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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