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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8种买房置业中的缩水陷阱 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08/11/20 9:12:27 作者:王家炜 来源:房地产时报
层高缩水
前几年,多位业主一起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9米。交房后,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有的为2.8米,有的为2.9米。于是业主作了自测,结果发现高度为2.6—2.62 米不等。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时,开发商却推说是销售公司在制作预售合同文本时的笔误。
警示:对层高
近年来,房屋层高“缩水”现象日趋严重,成为买房人投诉的一个重点。从法律上讲,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是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往往合同并未明确约定开发商如何承担责任,并且也不可能要求开发商将层高恢复到约定的高度,但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多少,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不高。
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这样到了纠纷阶段,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年限缩水
去年3月,王先生买下某楼盘,他知道是烂尾楼改造工程,下单前询问了该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售楼小姐说保证70年。后来签预售合同时,他发现合同附件《房屋土地状况》备注里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1993 年至2052 年,这房屋使用年限竟不到60年,于是他质问售楼小姐,不料售楼小姐回敬:“你连常识都不懂,住宅用地都是70年”。王先生大呼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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