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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住房被开发商重复抵押套现 沪千余套动迁
既然不能抵押,为何目前又处于抵押状态?
发布日期:2008/11/8 19:33:59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10日、13日,徐先生等竞得者到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却遭到拒绝。 闵行交易中心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指出,鉴于相关房屋尚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寿支行),以及由于接到静安区建交委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上述房屋属于使用权房(已出租的公有住房)不得办理抵押和转让过户的函和电话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受理过户申请。 “既然不能抵押,为何目前又处于抵押状态?” 随后,经过竞得人与符先生等小区住户的共同调查,问题的源头指向该小区的开发商——鑫昌房产,而其在十多年中玩转黎明花园1000多套动迁安置住房、不断抵押套现的游戏也终于浮出水面。 工商资料显示,鑫昌房产成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人俞长仁,在上海至今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除黎明花园外,还先后投资开发了新昌大厦、新昌综合楼、联明路商住楼、东方夏威夷等。鑫昌房产最初由浙江新昌工业供销总公司在上海浦东成立,注册资本1800万元,2004年,公司改制为由俞长仁、俞长兴两人分别持股50%的有限公司,目前持股比例已调整为俞长仁90%、俞长兴10%。 1996年,静安区建交委与鑫昌房产签订参建协议,约定由静安区建交委出资参建,鑫昌公司负责楼盘开发建设。其中,参建房屋大部分性质为使用权房(产权归鑫昌公司所有),一部分为产权房。1997年,这些房源由静安建交委统一调配,用于安置曹家渡地区动迁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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