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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奶奶的"住房记忆" 人们曾为了分房而结婚
发布日期:2008/10/31 16:35:30  作者:  来源:北京商报   

  “在当时,我们老百姓的住房来源主要就两个:一是国家部委及其下属企业、中直机关,以及北京市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还有就是刚刚兴起的商品房。”

    当时已经退休的吴奶奶和老伴在上交了原本46平方米的小两居后,全家欢喜地搬进了单位自建在东北二环附近的三居室公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新居让全家人都很开心。入住时交了8000元房屋使用费。1994年国家颁布政策可以购买自住的公房,老两口又交齐4000多元,拿到了央
产房的大红本产权证,每月几十块钱的“房租”也随之成为历史。现在回想起来吴奶奶觉得当初的12000元钱交得“很值得”。

    与有福利分房资格的吴奶奶不同,那些无法申请分房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或是资历不够的机关人员有另一套购房渠道——即通过各种关系从“房虫”手中购房。

    尽管从“房虫”手中买房价格要高出正常福利分房的购买价一倍多,并且要一次性付全款,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迫切需求,仍然让数不清的人趋之若鹜。

    直到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23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也就是停止福利分房。随后北京市落实国务院的通知出台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至此北京市的福利分房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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