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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天下无贼:法律咨询篇
《天下无贼》是冯小刚的一部著名贺岁片。男贼王薄(刘德华扮演)和女贼王丽(刘若英扮演)是一对扒窃搭档,也是一对浪迹天涯的亡命恋人。他们在一列火车上遇到了一个名叫傻根(王宝强扮演)的农民,他刚刚从城市里挣了一笔钱要回老家盖房子娶媳妇。傻根不相信天下有贼,王薄和王丽最初想对他下手,后来却被他的纯朴所打动,决定保护傻根,圆他一个天下无贼的梦想,并由此与另
一个扒窃团伙(葛优扮演其头目)引发了一系列的明争暗斗。
当普通市民准备把半生或者一生积蓄拿出来买房子的时候,签定商品房合同这个过程就一定要格外慎重了,谨防陷阱。本报记者为此问题特地帮您找到了资深律师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来给您提醒支招,也圆您一个“天下无贼”的梦想。
案例一
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属于购房合同?
案例简介: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商品住房,并与开方商签了认购书,并按要求付了3000元定金,约定在15日内协商签订正式合同。认购书签订后,王先生又不想购买此房了,并到售楼处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则声称认购书就是合同,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就属违约,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认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认购书是否属于购房合同,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而且要视认购书的具体内容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关键字:购房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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