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房产网新闻专区-
  央行和银监会规定银行不得向灾区借款人催贷
央行和银监会规定银行不得向灾区借款人催贷
发布日期:2008-5-20 16:37:26  来源:京华时报  访问人数:

   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及取现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昨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通知》要求,银行须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对于持有效存款凭证的,银行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
以下的现金。《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关键字:央行 银监会 灾区 催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责任编辑 小徐)
免费租房/二手房信息-51房产网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1-51099808 上海合租房 上海租房 上海二手房
Copyright 2002 51房产网-倍佳网络 邀友网 上海热线企业邮箱 商务领航论坛 企信通 上海企业邮箱
沪ICP备05005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