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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今年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2007年相比,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各项缴费比例则没有发生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与去年缴费基数“1478元-7392元”相比,缴费下限提高了257元,上限提高了1284元。
与此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去年也有所提升,为“960元—8676元”,2007年则为“750元-7392元”。2008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去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执行期是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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