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到期,租客却仍赖着不搬。为清除“老赖”租客,房东周先生专程从国外赶回,向法院起诉维权。
2004年,黄某租赁了高行镇两幢相连的门面房,期限为3年,租金每月4583元。此后,该房被周先生买下,黄某仍然继续租赁,并对房屋作了适当装修,开了娱乐场所,还将房屋底层转租给他人经营小超市和小吃店。
去年4月30日,黄某租约到期,周先生不愿意继续出借房子,要求他搬离,但黄某不予理睬,仍然经营着娱乐场所并转租房屋,远在国外的周先生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权。近日,在法官的教育下,自知理亏的黄某签字承诺,将于两周内将房屋归还给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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