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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位来自浦东的个体户、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沪上公积金“全覆盖”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昨天,记者获悉,今年元旦生效的《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条例目前已在浦东试点先行,年内有望在全市各区县铺开。 去年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了《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家庭生活困难职
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三项实施细则和办法。沪公积金政策全面放宽。目前,这三个政策都已经在浦东开始试行。 根据政策,沪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开始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适用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两类人员: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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